项目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第一章
项目的实施管理
第一条 根据《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管理办法》,项目研究实施“项目-课题”两级管理,执行课题组长负责制。
项目计划任务书和课题任务书是项目执行和管理的依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项目计划任务书由科技部与项目首席科学家和项目第一承担单位签订。湿地973项目下设7个课题,项目首席科学家依据项目计划任务书同课题负责人和承担单位签订课题计划任务书,作为课题实施的依据。课题分级合同由课题负责人负责签订并报项目办公室备案。课题负责人和所有承担项目的人员应保证任务书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同时应严格按照课题任务书中的研究内容和方案执行,不得随意变更。课题所有骨干和参加人员应在任务书中亲笔签字,不得请他人代签。课题责任人在科技部批准的计划任务和预算范围内享有自主权。
第二条
定期汇报制度。各课题需要定期(半年期)向项目首席科学家和项目办公室提交最新研究进展、新发现或新观点,由项目办负责编制项目简报及时通过973计划内部管理系统对外发布,同时应及时把发表的论文、专著、专利等成果在内部管理系统上登载。
第三条 年度报告制度。每年11月下旬,项目首席科学家和项目专家组成员将以会议评审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年度总结,项目年度总结报告在课题总结报告的基础上形成。课题负责人应在年度总结会上作课题进展报告,各课题需积极准备和配合,并对如下内容进行认真归纳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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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工作的主要进展,如有重要阶段性成果,请重点阐述(300-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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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论文清单和抽样本(或PDF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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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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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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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年度研究的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
第三条 重大事项报告制。课题实施过程中,涉及课题研究目标、主要研究内容、课题设置的等重大事项的变更应及时向项目首席科学家和项目办公室汇报由其向归口部门报告,并按照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报科技部审批。因中期评估不合格而被终止或撤消的研究工作,具体的承担单位应对其已做的工作、经费使用等作出书面报告,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首席批准,同时报项目办公室备案,呈报科技部。
第四条 数据共享制度。在项目办公室的管理协调下,实现数据共享制度。各课题的硬件、软件、数据库资源、收集资料、试验数据、模型等应在课题及项目内实施充分共享,确保项目研究任务的完成和预期目标的实现。
第五条 结题评估制度。项目结题时,首席科学家及项目专家组应督促课题组长作出结题总结报告,并于结题前三个月向专家组提出评估申请。项目结题评估工作,在首席科学家主持下,由项目管理办公室组织,咨询顾问组成员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结题评估工作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紧紧围绕出成果、出人才、攀高峰的基本要求,注重项目的整体研究水平、创新成果和人才培养的业绩。
第二章
经费管理
第一条
国家重点发展计划项目的经费主要来自国家财政专项拨款,用于组织实施国家重点基础研究项目,鼓励多渠道联合资助;经费预算、决算由科技部决定编制。经科技部批准的经费预算必须严格执行,一般不做调整,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执行经费预算调整程序,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课题实施过程中,涉及课题研究目标、主要研究内容以及其它不可抗力造成意外损失等原因,对课题经费预算的执行造成较大影响时,需报项目首席科学家和项目办公室由其按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审批程序报批后,方可调整。
第二条
国家重点发展计划项目的经费主要用于项目实施期间的设备费、材料费、试验费、会议费、管理费、国际交流与合作费和其它相关费等。
第三条
各课题的财务管理应严格按照《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执行,实施“2+3”滚动式管理。根据中期评估的结果,进行经费比例调整,实施奖惩制度。课题承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规定的课题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办理支出。课题经费专款专用,严禁使用课题经费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等,严禁以任何方式变相谋取私利。对因各种情况不能或不应继续执行的课题,要及时提出调整意见,经科技部批准后进行调整。对已经批准撤销的课题要停止拨款,已用经费须说明理由。所余经费一律追回。经费使用情况接受监督,每年应在年度总结会上进行汇报经费使用情况。
课题承担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课题经费年度决算。课题决算由课题承担单位财务部门会同课题负责人编制,于4月10日前报项目承担单位审核,审核汇总后报送科技部。
第四条
课题经费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首席科学家对课题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和跟踪了解;课题承担单位负责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的检查、监督。
第三章
成果管理
第一条成果标注制度。课题研究成果包括专著、论文、软件、数据库、专利及鉴定证书等均应标注支持项目及项目编号(2006CB403300)或课题编号(如2006CB403301);英文论文标注为“Supported by National Basic Research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06CB403300
或课题编号如2006CB403301。
第二条 成果备份制度。各课题的专著、论文、软件、数据库、实验原始数据和资料、专利及鉴定证书等的复印件和电子版应及时递交项目办公室由其备案保存,
第三条 著作权的归属和使用。著作权的归属和使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执行,保障课题承担单位和承担人员的合法权益。项目结题三年后,科技部将对有关专著、论文引用频次及新发表论文、成果鉴定、获奖及推广效益等情况实施跟踪管理。
第四章
人员管理
第一条 时间保证制。按照《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管理办法》,所有项目骨干应保证足够的的时间投入到课题研究工作,应严格按照预算书中的年投入时间执行,同期参加或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若有特殊原因确需出国或离岗超过半年以上的,应事先提出申请,报项目首席科学家和项目办公室,并由其报计划管理部门批准。课题负责人及主要研究人员,如实报告课题实施进展或完成情况;合理分配工作时间,严格执行课题任务书确定的各项任务,按时高质量完成。
第二条 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课题经费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对课题负责人处罚,同时根据情况可采取暂缓拨款、通报、停止拨款、终止课题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